付费项目说明: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者景点供游客自愿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自愿消费娱乐项目:
喀纳斯游船120元/人、喀纳斯图瓦人家访100元/人、霍尔果斯口岸边境游160元/人、惠远古城套票260元/人、喀纳斯漂流200元/人、那拉提景区骑马160元/人/小时、吐鲁番水果盛宴198元/人
特别说明:尊敬的游客,您如选择另行付费项目,持有任何优待证件不享受优惠政策,以及车费及轮船等交通工具费用无优惠政策,敬请选择后签字确认。以上娱乐活动价格仅供参考,如遇景区价格调控,按照景区规定价格收费、导游须按自愿消费项目收费。
门票退费
如团友持有优惠证件,导游根据实际优惠情况,按照景区的优惠协议价在行程结束前门票+区间车共计退费如下
半票:喀纳斯退40元、禾木退20元、五彩滩退10元、魔鬼城退20元、赛里木湖退20元、巴音布鲁克退20元、天池退20元、吐鲁番退20元、 小计:200元/人
全票:喀纳斯退80元、禾木退40元、五彩滩退20元、魔鬼城退40元、赛里木湖退40元、巴音布鲁克退40元、天池退40元、吐鲁番退40元 小计:400元/人
预定须知
1、游客到达新疆后自愿放弃餐、住宿、景点等旅游项目或持有优惠证,未产生的费用一律不退;自理景点门票价格含门票、车费、导服,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游客如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包括老年证学生证,导游证、军官证、教师证及记者证等),导游现退给客人。旅行社不参与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
2、游客不得私自离团,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团,请游客必须给导游签离团申请书,并要求游客所报名的组团社以确认件的形式传真至我社,待我社确认后方可离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均和我社无关。如客人未提出离团申请而私自离团,我社会立即向有关部门申报,解除旅游合同,并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本公司按成本退还。
4、在保证行程游览景点及不减少的情况下,地接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而调整行程先后顺序。如遇天气、景区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游览的景点和餐宿我公司按成本退还给游客
5、团费不含行程中注明需另付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6、如遇航班、火车等(大交通工具)取消或延误,我社协助游客与航空公司(火车等大交通解决方案及赔偿事宜)